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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了比特币还有什么虚拟货币
1、Q币
Q币,简称QB,也称QQ币、腾讯Q币等。通常它的兑价是1Q币=1人民币,用腾讯拍拍网交易一般都是9折。
QB是由腾讯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可以用来支付QQ的QQ行号码、QQ会员服务等服务。腾讯Q币,通过购买QQ卡,电话充值,银行卡充值,网络充值,手机充值卡,一卡通充值卡等方式获得。
QQ卡面值分别有10元,15元,30元,60元,100元,200元。
还有一种存在于电子加密货币圈中,名称是QQCoin,两者没有关联。
2、莱特币
莱特币(Litecoin),简写:LTC,货币符号:Ł;是一种基于“点对点”(peer-to-peer)技术的网络货币,也是MIT/X11许可下的一个开源软件项目。它可以帮助用户即时付款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莱特币受到了比特币(BTC)的启发,并且在技术上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莱特币的创造和转让基于一种开源的加密协议,不受到任何中央机构的管理。
3、无限币
无限币(简称IFC)是一个新兴数字货币,相较于比特币更具流通优势,填补了比特币在商业流通、促进商业运转等领域的短板。无限币的定位是服务于日常生活的小额交易支付。
无限币一次交易需3次确认,每次确认需3秒,交易确认速度非常快。由于比特币交易共需要6个确认,共需时约1小时,莱特币交易确认共需时15分钟,无限币被用于日常普遍的交易,更贴合实际。
无限币发布于2013年6月5日。基于ScryptPoW算法。30秒生成一个区块,最初的区块每块中有524288枚无限币,之后每生成86400个区块,区块内的币数量减半,共计约906亿枚。挖矿难度每小时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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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夸克币
夸克币不是现实生活当中的货币,它安全地存在于全球网络的电脑当中。
夸克网络受6种最先进的加密算法保护从而确保它能够成为一种数字化分类账,整个网络通过利用6种功能中的每一个来产生一个工作量证明(proof-of-work),而硬币制造人必须“验证”这些交易来确保每一个硬币的增加都是真实有效的。
只有正规电脑才能参与确保它能够维持一种高度安全的点对点网络,这使得它更权利分散。
夸克币只能通过正规电脑的CPU挖取,在前36周中总共有247,605,120的夸克币会被挖取出来,从2014年3月30号开始每年设置为1050000的夸克币可以通过“挖掘”的方式流入市场,区块奖励永远不会低于1个,目前是2个。
5、泽塔币
泽塔币发布于2013年8月3日,每30秒一个确认,交易确认速度非常快,Zetacoin是基于SHA-256算法的一个开放源码的数字货币,最初的硬币开采为160百万枚硬币,100万金币其后每年的通货膨胀,这个小的通货膨胀是一个更好的激励,以保持网络的散列不是纯粹的交易费用。
Zetacoin的总量1.6亿个,每块1000个ZET,每80640块减半。
二、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三、香港允许比特币交易吗
香港不允许比特币交易。在经过数月关于可能的禁令的激烈猜测之后,香港监管机构已开始禁止在香港进行零售交易。
1、根据路透社周五的报告,香港金融服务和财政部已经发布了有关可能的零售加密交易禁令的磋商结果,该禁令始于2020年11月。
2、作为结论的一部分,香港的FSTB呼吁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行全面的许可制度,同时将交易仅限于合格的投资者。根据香港法律,只有拥有800万港元(约合100万美元)的投资组合的个人才有资格成为专业投资者。
3、对于FSTB,至少在全面的加密许可制度的早期阶段,零售加密交易禁令是必要的。据报,FSTB计划将其结论提交香港立法者,以促进该建议通过法律。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3、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百度币、盛大元宝等。
4、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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