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背书锚货币 区块链是什么意思
一、怎么开发区块链开发数字货币交易所需要什么
你好,你这个问题到底想问的是怎么开发区块链?还是怎么开发数字货币交易所呢?区块链是一种技术,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开发数字货币交易所需要用到区块链技术,大体的一个流程供你参考:
选择一个适合您需求、预算的司法管辖区。
开设你的公司并开立公司银行账户(账户用于商业往来,而不是客户资金存储)。
向您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注资。
购买/研发数字货币交易所系统。
创建一个可以与BTC,ETH等交易的代币或硬币。支持多种数字货币交易对,多种法币交易,能够提供越多交易对,
建立合规体系并保留相关记录,例如:KYC、AML等规则。
聘请专注于合规、银行业务的员工(除了原有的营销人员之外,需另外聘请),做好自我监管,为未来申请国际牌照做准备。
在您将运营的地区申请或协商取得数字货币牌照,目前许多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都没有获得牌照。
建立借记卡或其他出金系统,方便交易所用户可以不必使用电汇方式出金。
建立一个可存储于电子钱包或用于交易的美元支持锚定代币(类似USDT)。该锚定代币主要目的是降低用户电汇或是交易所出金所造成的交易手续费。该锚定代币需要在美国的银行中具有完全储备。
在您的客户所在的某些辖区申请数字货币牌照。也就是说,如果您计划在英国上市,您需要获得英国执照。
开设专门处理用户资金的银行账户。
在上述任务中,最难的是步骤12-开设专门处理用户资金的银行账户。从步骤1到步骤11的准备工作都对于步骤12至关重要,准备工作的完善有助于您顺利取得银行账户,目前大约有80%的协助请求都和最终开设专门处理用户资金的银行账户相关。开发数字货币交易所如果你没有自己的开发团队的话,还是建议最好是选择像MasterDAX这样专业的服务商,在时间和人员成本上都很有帮助。
二、什么是区块链稳定币,主要有哪些稳定币
在区块链世界建立了一套映射于真实世界的货币体系,这个体系中的货币,我们就从把它称之为稳定币(StableCoins)。稳定币是一种以标的资产价值为抵押的加密货币。通过抵押资产,锚定代币价值,使代币价值趋于稳定。
按照发行方式,稳定币大体上分为四个类型:
1、抵押法币发行的稳定币
USDT、USDC,由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发行,并且拥有1:1兑换美元权利的代币,泰达币(USDT)由Tether公司推出,USDC是由 Circle和 Coinbase发行。这两个代币都号称拥有100%的准备金率,作为现实世界美元的映射。都是现在区块链上应用最广泛,同时也是市值最大的稳定币。
2、抵押数字资产铸造的稳定币
Dai是由MAKER设立的去中心化超额抵押铸造的稳定币,是通过抵押一些资产铸造出来的,它的抵押资产是MAKER认定可以抵押的资产,比如:ETH、BAT等,主要社区认可,就可以抵押铸造Dai出来。注意这里是超额抵押,比如抵押了150美元的ETH到Dai的系统中,我们只能获取价值100美元的Dai。
它是如何保证Dai是1:1美元兑换的?当Dai低于抵押线的时候,会触发清算,比如ETH跌到120美元的时候,就会触发清算线,这时MAKER系统就会把ETH拿到市面拍卖,拍卖得到的Dai用于销毁,这样就保持了整个系统的动态平衡,也保持了Dai作为一美元价值的稳定性。
pUSD是 Mixin项目组以 BTC作为抵押发行的绑定美元的稳定币,原理和Dai类似。因为抵押率为 200%,且去中心化发行,抵押品由多团队多签共管,所以比中心化公司发行的稳定币的风险低。
3、算法稳定币1.0
Ampleforth(AMPL),没有抵押资产,也没有主体信用背书,纯粹依靠算法来实现在锚定的价格周围波动,AMPL锚定的价格是2019年的美元,会随着CPI起起落落,在一定范围内,当它高于锚定价格的时候,会引发增发,向所有AMPL的地址发送新的AMPL,当低于阈值的时候,比如低于0.95的时候,会触发通缩,所有AMPL的地址都会受到通缩影响。
4、算法稳定币2.0、3.0
Basis,AMPL的延伸,使用了rebase(可理解为代币供应量再平衡)的机制,又有了权力分离的特点,有一些机制来解决AMPL死亡螺旋的问题。
稳定币的优势:
一是提供法币与加密货币之间的出入金通道,也是最主要的应用场景。受政策影响,一般交易所不支持法币(人民币/美元等)直接交易加密货币,目前主流的交易所法币交易支持人民币与USDT的兑换,用户通过人民币购入USDT后,就可以用USDT购买其他加密货币。
二是用于对抗传统加密货币下跌的风险,正如前文所述,稳定币的诞生正源于此,因此天然具有稳定的优势,由于币价稳定,因此,可以应用与日常的支付与交易场景,与常见的法币并无不同。
三是与一般的加密货币不同,稳定币由于有背后的抵押资产,因此具有价值基础。
四是可以为交易所提供充足的流动性。相比于其他主流市场,加密货币仍然是一个偏小众的市场。稳定币的诞生,有助于吸引大规模资金的进入。
稳定币的劣势:
中心化发行导致抵押资产不透明,比如每天都被传要暴雷的USDT。去中心化发行抵押加密货币的发行方式又存在抵押物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因此,未来稳定币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驳人民网论加密货币
日前,借比特币大跌之“东风”,两位知名专家在人民网发表《虚拟货币终究是黄粱一梦、庞氏骗局》一文,宣称“虚拟货币(Cryptocurrency)“无疑是人类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
从翻译角度来看,“Cryptocurrency”一词应当翻译为“加密货币”或者“数字货币”,从而与所谓“虚拟货币”的标签有所区分。从规模上来看,随着比特币跌至2万美元,当前全球加密货币总市值在1万亿美元左右,而此前总市值曾一度突破3万亿美元,其暴涨暴跌的性质,的确存在极大的投资风险。
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拉回到10年前的2012年,彼时的比特币大约是14元人民币一枚,相较于今天的大约14万元人民币一枚,10年时间上涨了1万倍。难怪有人会戏称:十年前,为什么不让我“受骗上当”,不让我“黄粱一梦”!
两位作者在文中指出:“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开表明过对虚拟货币的唱衰态度,包括比尔盖茨、巴菲特、芒格等”。笔者着实不知道“90位全球前百富豪唱衰比特币”这一说法的依据从何而来,如果真有这么多富豪出来“唱衰”,那只能说明,加密货币的影响力已经大到惊人。
至于比尔盖茨、巴菲特、芒格等,的确是全球鼎鼎大名的投资“大佬”,他们也是目前以美国和美元为中心的全球金融与财富体系的核心代表,其中巴菲特今年92岁,芒格今年98岁。即使是在美国,也有一大波的年轻富豪们是加密货币的拥趸:全球首富马斯克是著名的加密货币“喊单人”,被誉为“硅谷预言家”的马克安德森认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加密货币与Web3是未来三大最有前途的科技领域。
《黄粱一梦》一文的作者,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一概斥之为“庞氏骗局”。不可否认的是,在如今的加密货币市场上,各种具备传销、资金盘性质的“空气币”的确层出不穷,但是因此而将加密货币“一棍子打死”,在笔者看来也是过于武断的。
整体来看,我们可以把当前的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分类如下:
(一)主权信用数字货币
代表币种:数字人民币(ECNY)
特征:主权信用数字货币又可以称为数字法币,它的本质是法币的数字化与加密化,其法律地位与法币等同,由政府信用背书。主权货币的根本是建立在国家信用基础之上的,其信用基础来源于稳定的国家和负责任的政府。
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国政府与中国制度在担当社会管理责任、发展经济中表现突出,因此,中国的主权信用货币——人民币,应当也可以在全球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而数字人民币(ECNY)作为全球首个运用加密技术架构的数字主权货币,凭借技术上的领先性,加上人民币的良好信用,有望使得全球众多尚未享受到现代金融便利的国家与地区,跨越性的走上数字金融时代。人民币的加密化与数字化,也将成为我国参与全球金融竞争与变革的重要武器。
(二)资产类数字货币
代表币种:比特币(BTC)
特征:以计算机科学与加密数学为基础,以算力形式凝结的、无法篡改的算力凭证,这些凭证由于人们的共识而产生价值,从而具备资产属性。这些数字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与黄金、白银、宝石等贵重品的价值形成过程可以类比。
人们通常将比特币视为“数字黄金”:回顾人类历史,贝壳、动物羽毛、石头等等,都曾经被当作过价值锚定物。黄金、珠宝等贵重品,抛开其有限的使用价值,本质上只是自然界里的石头;金银的价值使命,也仅仅是一个历史阶段。身处智能时代、计算时代初期的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大局观去看待价值的变迁——代表计算、算法、算力之美的比特币,由于其首创性,有望成为智能时代的价值锚定物。
(三)“燃料类”数字货币
代表币种:以太坊(ETH)、树图币(CFX)
特征:在“数字工业体系”中,充当“燃料”为系统内智能合约的运转提供动力的数字货币,其可以类比为传统工业体系中的“煤”“石油”,这一类型的数字货币,通常具备较大的实际使用价值。
(四)权益类数字货币
代表币种:币安币(BNB)、无战币(EB)
特征:此类数字货币的本质是数字化的股权或权益,通常这类数字货币的发行方会承诺通过分红、销毁代币、参与治理、用于游戏等形式,为这些数字货币赋权。
对于这些类型的数字货币,从监管上来看,应当参考股票的形式,由证券监督部门进行监管,从信息披露、资金募集与使用等方面,从严监管,对发行“空气币”、“圈钱跑路”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以数字股权形式的股票发行方式,有望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
(五)数字货币名义的违法犯罪活动
代表币种:Plustoken、MMM
特征:以数字货币为载体,组织和发展人员,通过许诺高额回报,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通过以上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庞氏骗局”是“庞氏骗局”,加密货币是加密货币,不能因为存在大量以加密货币为载体的“庞氏骗局”,而全盘否定加密货币本身。
有鉴于加密货币投资的巨大风险性,加之各种以加密货币为载体的违法金融活动猖獗,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2013年央行等多部门发文提示炒作虚拟币的风险;2017年“94通知”严格禁止虚拟货币ICO与开设交易所;2021年严厉禁止各类虚拟货币“挖矿”和炒作交易。
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来看,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十分必要的,对于遏制相关金融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对于个人持有加密货币,目前国家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禁止,对于个人私下里的交易行为,也未认定为违法。
实际上,面对加密货币这样信息时代与智能时代之下的新产物,一种有可能带来“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事物,我们既要防风险,也需要审慎观察,甚至有必要汲取其中所长,而不应当“一言判其生死”。
《黄粱一梦》的作者最后指出:“不应因虚拟货币而忽略区块链技术原本的巨大价值。就技术角度而言,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广播式数据传输方式,对数据从结构、追溯、权限和验证性上进行共识,形成分布式并且公开透明的一种信息化系统,而虚拟货币只是基于区块链的一项简单的应用。”
我们也看到当前国内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曾经区块链的概念热火朝天,不少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也投入了不少资金,“区块链产业园”不断涌现。然而,在老百姓的层面,到目前为止尚未感受到区块链给生活带来任何的改变。甚至许多号称用“区块链技术”打造的平台,仔细扒开一看都是传统的网络技术,“忽悠”政府、“忽悠”国企成为一些所谓区块链公司的重要“商业模式”。
作为普通老百姓,既然国家目前不倡导投资加密货币,我们就响应国家号召。但是我们更希望我国的专家学者,花更多的功夫去研究和推动怎样让区块链技术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武断的去否定区块链技术的某个应用,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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